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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稳致远系列(1)| 债务融资工具增发机制
2025-06-032

为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优化完善发行机制建设,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行”稳致远。为进一步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现推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制度系列介绍,本期梳理展示增发机制相关情况,供市场成员参阅。

2020年9月,交易商协会积极响应市场诉求,在充分研究信息披露规范、有效保障不同批次持有人权利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增发(续发)制度,首次推出了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增发机制,支持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进行增量发行。

机制推出以来,优质发行主体已累计开展24期增发,发行规模2555亿元。其中,开展增发的债务融资工具单期存续规模最高达450亿,有效提升了相关债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并带动了一级市场投资人的认购热情。整体来看,增发债务融资工具平均认购倍数达2.8倍,平均认购家数在20家以上,涵盖了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各类型投资机构。

参与此项机制的多家主承销商表示,增发相比新发具有诸多优势,尤其适用于融资需求较高的大型优质企业。

建设银行

增发机制显著提升了发行效率,增发债券的发行要素信息与原券相同,能够一定程度上简化投资人内部决策流程。同时,发行人将大规模融资拆分为多期增发,可平滑市场波动,避免单次发行对市场资金面造成冲击。

交通银行

增发机制能够扩大债券二级市场流通规模,提升债券流动性,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农业银行

增发后债券存量规模扩大,能够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交易,形成“发行规模大→持仓主体多→交易需求旺盛”的正向循环,有助于发行人塑造专属收益率曲线,并逐步成为同类型企业的定价参考基准。此外,增发通过一级市场各类投资机构的充分参与,实现了对存续债券真实价值的再次确认,发行价格可以成为二级交易价格及债券估值的有效参考,有利于充分发挥一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积极支持发行人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增发,并持续完善发行相关机制,提升发行业务规范性水平,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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