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系列问答2
最新动态
《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系列问答2
2025-08-051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落实《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146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汇总整理了目前市场关切问题,形成系列操作问答,供市场成员参考。


1

发行频率高、融资需求大的发行人,发行阶段如何确定主承销商家数?

答:对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公司治理完善,近一个自然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不少于500亿元的发行人,当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票据)单期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时,可从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不超过六家担任当期主承销商;当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永续票据)单期发行规模不少于200亿元时,可从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不超过八家担任当期主承销商。


2

主承销商自营投资情况应如何披露?

答:自2025年8月11日起披露的发行情况公告中,应包含初始登记日日终的主承销商自营资金持有情况。


推荐阅读

《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问答

关于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建档发行及承销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本文来自NAFMII资讯,转载请注明来源。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