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非法人产品签署主协议效率,促进非法人产品管理人规范、高效开展银行间市场业务,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了《非法人产品管理人签署银行间市场主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发布起,非法人产品管理人可通过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选择以列举式或概括式代表产品签署主协议。现就市场成员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总结如下:
什么是列举式?什么是概括式?
此前,绝大部分非法人产品签署主协议采用的是“逐只签署”方式。应市场需求,交易商协会此次优化了产品管理人签署主协议的方式,新增列举式和概括式。其中,列举式即管理人为其存续的全部产品或部分产品签署主协议。特别说明的是,如管理人每次仅为单只产品签署主协议,也请选择列举式。概括式即管理人可以一次性为其存续的全部产品以及未来新增的全部产品签署主协议,备案完成后,后续无须再进行签署备案。
投资者应如何选择列举式或概括式?
投资者可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选择采用列举式或概括式的签署方式。
特别提示的是,选择概括式的,管理人应根据产品协议以及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要求,充分评估采用概括式签署主协议的法律风险,确保主协议签署与交易环节有效衔接。例如,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上包含了债券回购主协议、债券借贷主协议、衍生品主协议等不同类型,因此,在相应主协议的签署过程中,需评估产品合同约定是否包含了开展衍生品等业务的权限。
此外,一旦选择概括式签署方式,后续可能存在无法修改签署方式的风险,请谨慎选用。
列举式的签署备案流程是什么?
选择列举式签署的,需在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中上传:(1)各类主协议的签署页,并在主协议签署页“签署机构”处填写:XX股份有限公司(即管理人全称)代《管理人代签产品列表》 中所列的每一只产品。(2)《指南》附1中的《非法人产品管理人主协议签署页附件》(需勾选列举式)及《管理人代签产品列表》。上述材料均需用印,即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章。
特别注意的是:《指南》发布前已经完成备案的产品无需在《管理人代签产品列表》中再填写。
如果管理人已采用列举式完成部分产品的主协议签署备案,后续拟新增其它产品或变更已备案的产品,应如何操作?
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为投资者提供了自主开展“产品维护”的功能(具体路径为:系统-“我的备案”-“查看”右侧点击-“备案维护”-“产品维护”),投资者可以通过维护系统中录入的“产品名称”并同步修改《管理人代签产品列表》的方式,实现产品的新增或变更。
特别注意的是:系统“产品维护”页面中每次录入的“产品名称”需与最新修改的《管理人代签产品列表》严格对应。
概括式的签署备案流程是什么?
选择概括式签署的,需在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中上传:(1)各类主协议的签署页,并在主协议签署页“签署机构”处填写:XX股份有限公司(即管理人全称)代本机构正在管理以及未来可能管理的每一只产品。(2)《指南》附1中的《非法人产品管理人主协议签署页附件》(需勾选概括式)。上述材料均需用印,即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章。
请结合管理人内控要求,谨慎评估选择概括式签署方式的潜在法律风险。
此次备案方式的调整是否会影响《指南》发布前已完成的产品备案?
不影响。《指南》发布前已备案完成的非法人产品名单均有效,管理人可以选择采用列举式或概括式来签署新管理的产品以及未来可能管理的产品。
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如何使用?
NAFMII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nafmii-filingservice.cfae.cn,也可通过点击交易商协会官网首页底部“综合平台快速入口”投资者备案服务系统图标访问。
非法人产品管理人的备案操作人员以手机号或邮箱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输入所属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即可进行备案。线上提交的备案材料应为高清彩色扫描件。非法人产品管理人应妥善保管纸质备案文件。
联系电话:
010-66538115 刘老师
电子邮箱:zhuxieyi@nafmi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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