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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3-0911



各市场成员:

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行为,提升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质量,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20号)、《关于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2026年)〉的公告》(绿标委公告〔2026〕第1号),现就开展2026年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市场化评议的评估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立了开展绿色及转型债券评估认证业务所必备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量控制、职业责任保险等相关制度;

(二)具有有权部门授予的评级、认证、鉴证、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执业资质;

(三)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金融、评级、认证、鉴证等领域专业人员;

(四)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为及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二、参与市场化评议的评估认证机构应当向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提交下列材料(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评议信息表;

(二)评议说明书;

(三)承诺函;

(四)机构资质复印件;

(五)历史业绩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六)绿色及转型债券评估认证标准、规范和方法体系及相关工作流程;

(七)绿色及转型债券评估认证质量管理、收费标准、职业责任保险等相关制度;

(八)绿色及转型金融业务专业人员名单;

(九)绿标委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参与市场化评议的评估认证机构应确保评议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参与市场化评议的评估认证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将评议材料提交至绿标委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周佳昱 66538277

唐世杰 66538168

联系邮箱:lvbiaowei@nafmii.org.cn



附件:

1.新晋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材料清单

2.存续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材料清单

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信息表

4.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材料承诺函模板

5.新晋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关于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材料报送的说明

6.存续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关于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材料报送的说明




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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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来自NAFMII资讯,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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